電動車出行便利得到普遍的認可,但是電動車存在的風險也是有目共睹的,電動車一旦發生碰撞,極易失去平衡,駕乘人員由於慣性會繼續向前運動脫落車身或是因電動車倒地而使駕乘人員倒地,會使人的頭部在倒地或是衝出時碰撞而發生傷害。而安全頭盔對人的頭部起到緩衝撞擊的作用,可防止頭部直接碰撞地麵或是硬物而出現傷害。,(二)打擊處罰力度不夠。目前,針對查處的不佩戴安全頭盔違法行為,交警部門會根據《昌城市道路交通安全實施條例》規定,處以20元罰款。一些駕駛人覺得未戴頭盔被查到隻是罰點款而已,冇什麼大不了的。同時交警部門由於警力不足等多種原因,對未佩戴安全頭盔輕微交通違法行為的處罰,無法做到全麵覆蓋,有時嚴查有時不查,這就放鬆了對交通違法者的警示和管理,放縱了他們的行為。,(四)大力實施“事故追責”工程。應急管理、交警大隊對本年度發生的電動自行車死亡事故進行深度調查,調查死亡事故原因,調查是否存在不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是否存在管理部門、責任主體在推動安全頭盔工作中不儘責、不儘責的情形。要形成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深度調查報告,呈報縣安委會或縣紀檢監察部門追責問責。。